强化海洋执法 服务经济建设

——访中国海监福建省总队总队长俞乃福

来源:杨璇   发布时间:2015-05-21 02:56:18 


记者:请简单介绍一下福建省海监队伍的发展情况。

俞乃福:福建省海监队伍的成长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早在2000年12月,福建省政府就批准成立了中国海监福建省总队。之后,短短3年内,福建省就基本完成省、市、县三级海监机构的组建,成为全国最早健全省市县三级机构的省份之一。2004年,福建省开始实施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改革,不但海监机构得以升格,而且海监执法队伍得到了进一步的充实。目前,全省已建成了省、市、县三级海监机构共40个,其中省总队1个、直属支队3个、市支队6个、县大队30个 (含保护区大队1个),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海洋监察体系。

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决定着海监职能能否全面履行到位。为此,我们严把海监人员的文化素质关。据统计,目前全省571人持有海洋监察员证,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70%以上。同时,为迅速提高这支年轻队伍的执法水平,8年来先后举办了9期海洋监察员上岗培训班,培训人员700多名。同时,还举办了系统信息员、执法统计业务、执法实务讲座、案例分析研讨等培训班,并选派人员参加上级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此外,省总队每年还开展了以现场指导、查找问题、及时纠正为目的的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以查代训,交流和积累办案经验,在全省范围内培养了一大批执法业务骨干,为海监执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执法装备能力不断增强。目前,全省配置了32艘海监执法船艇、36辆执法车,各级海监机构均已配置了基本的调查取证设备。可以说,基本实现了中国海监总队提出的县级海监机构1艘艇、1辆车的要求。

记者:回首8年历程,有何成效与体会?

俞乃福:福建省海监队伍这8年的执法历程是不平凡的8年,也是艰苦创业、积极进取的8年。8年来,福建省海监执法成效显著,具体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海监执法能力不断提升。2007年度,全省海监机构办理案件达443宗,占当年东海区的一半以上,占全国1/5强;2008年,全省、市、县海监机构全部消除了“零案件”。同时,一些疑难案件也依法得以顺利办结。如全国海洋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第一案、跨越海域法实施前后违法用海案、非经营性项目用海案件等。二是社会认知程度不断提高。几年来,通过海洋执法监察力度的不断加大,全社会对维护国家海洋权益,规范海洋开发秩序的认知程度也不断提高。目前,全省用海建设项目的确权率、发证率和海域使用金的收缴率均有较大幅度提升。2008年,全省海域使用发证2393宗,征收海域使用金48279.9万元,发证数比2005年增加了近1倍,海域使用金比2005年增加了近5倍。三是海洋开发逐步向有序方向发展。这些年来,由于我们不断加强海洋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反海洋法律法规的行为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目前全省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开始出现下降趋势。2007年,福建省查办了273宗海域使用案件,到2008年仅有165宗,下降了108宗。通过执法力度的加大,福建省海洋开发逐步走向合法、有序化。

回顾8年的历程,可以总结3个方面的体会:一是只有敢查处大要案,才能迅速提升海监的社会知名度。福建省海监队伍在短短几年就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很重要的一点在于敢查大要案。如2003年,省总队查办的某水族馆违法填海行政处罚案,尽管违法主体是镇政府,我们仍然对其罚款50万元,当时社会反响很大;2006年,某大型火电厂违法填海,该项目属于国家和省重点项目,我们仍对其罚款1501万元,其罚款金额是当年全国个案最高的,该案件提高了海监队伍的知名度。二是只有推动基层办案,才能确保法律法规的全面施行。我们认为,要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关键在于基层。近几年来,我们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推动执法重心前移、促进基层执法办案上。三是只有强化日常监管,才能有效保护海洋资源与环境。查与处都属于执法范畴,但是执法部门更重要的职责与使命是预防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近年来,我们十分重视海监执法重心的转移,注重加强监管,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2007年,我们开始着手制定和规范海域岸线巡查制度,通过为执法船艇安装监控系统、统一印制巡查记录、每季度通报全省岸线巡查开展情况、拨出专项经费补助等措施,保障巡查制度的贯彻落实,收到了明显成效。2008年,及时发现并制止了各类轻微违法行为916起,海域类的违法案件比2007年减少了100多宗。

记者:展望今后几年的海监工作,有何规划和设想?

俞乃福:进入新世纪,福建省海监队伍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要抓住机会,乘势而上,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一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将海监执法转移到以监管和预防为主的科学管理上来。二要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实施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建设实施纲要》,促进海监队伍建设健康、和谐发展。三要积极探索创新,着力拓展海监执法领域,充分发挥海监队伍的作用。除了在违法围填海、打击非法采砂和倾废、养殖用海执法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外,还要在无居民海岛监管、排污口监视、海洋污染案件查处等领域积极探索,确保海监各项职责的全面履行,为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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