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滨海湿地海洋特别保护区获潍坊市人民政府批复

来源:寿光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20 20:55:42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近日,潍坊市人民政府批复了《关于建立寿光市滨海湿地海洋特别保护区的请示》(潍政复字【2011146号),同意在寿光市小清河下游入海口处建立寿光市滨海湿地海洋特别保护区。下一步该市将组织编制《选划论证报告》报国家海洋局批准设立。

小清河下游滨海芦苇湿地核心区面积约667.55公顷(10013.2亩),辐射面积3万多亩。芦苇湿地对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美化环境、调解气候、控涝排害、改善海洋环境生态条件,保护莱州湾生物资源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寿光滨海湿地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可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加大海洋生态保护力度,促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可持续利用。

海洋特别保护区是指具有特殊地理条件、生态系统、生物与非生物资源及海洋开发利用特殊要求,需要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和科学的开发方式进行特殊管理的区域。根据《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办法》,分为海洋特殊地理条件保护区、海洋生态保护区、海洋公园和海洋资源保护区等4种类型。与海洋自然保护区的禁止和限制开发不同,海洋特别保护区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保护优先、适度利用”的原则,在有效保护海洋生态和恢复资源同时,允许并鼓励合理科学的开发利用活动,从而促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的协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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