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召唤海蓝蓝”

———与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葛海祥一席谈

来源:张向冰   发布时间:2015-05-21 03:52:26 
12月1日,《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后,江苏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全面启动宣传和贯彻各项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葛海祥告诉记者,《条例》不仅是保障江苏沿海地区开发的重要法律保障,而且还实现了沿海百姓召唤蔚蓝海洋的真切心愿!
“百姓召唤海蓝蓝”,一句话道出了南通人渴望保护海洋环境的心声。原来,早在上世纪90年代,“海上南通”建设拉开了序幕,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从“沿海开发、江海联动”战略实施开始,南通沿海开发如火如荼,许多重大用海项目相继开工建设,海洋经济成为该市新一轮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吕四、洋口港的建设,彻底改变了南通有海无港的局面,如东、启东等滨海工业区等重大用海项目建设,使南通从“江河时代”走向“江海时代”的新篇章正在变为现实。
然而,在海洋经济调整增长、沿海开发力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经济发展和环境容量的矛盾日益尖锐,海洋污染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海洋生态功能逐步下降,南通沿海近岸海域水质已下降到四类或劣四类;入海河口、陆源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生态系统均处于亚健康或不健康状态;因污染引起的大面积水产品突然性死亡事件、因赤潮等海洋灾害引起的海洋伤亡事故每年都有发生。
海洋生态环境的严峻形势,使南通市海洋主管部门清醒地认识到:在加快海洋开发的同时,必须加强海洋环境保护。而具有可操作性的《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的出台,为地方积极采取发展海洋经济与保护海洋环境同步并举,提供了最为有力的法律支撑。葛海祥局长对记者说。
一部法律的诞生,关键在抓落实。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葛海祥介绍,该市充分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广播、电视、拉横幅、贴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多层次、有重点地进行宣传,有效开展了《条例》“宣传月”活动,通过开展送《条例》入企业、进渔村、上船队,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增强了社会公众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取得了社会各界群众的参与和支持。特别是结合典型违法案例的曝光与查处,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海洋环境监测是《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赋予该省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做好海洋环境保护的基础性、业务性工作。南通市以《条例》出台为契机,以海洋动态监管中心和苏北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建设为平台,进一步强化监测系统能力建设,拓展监测内容和领域,提高了监测工作和评价水平。特别是对海洋保护区,如“蛎蚜山牡蛎礁海洋特别保护区、文蛤等水产种苗资源保护区和滨海湿地资源的建设与保护,对环保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评估,防止建设用海项目施工过程中,对于环境的影响以及风险事故。同时依法加大海洋环境执法监察力度,加大对违反《条例》、破坏海洋环境的惩处力度,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为南通市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有效保障。
“《条例》赋予我们光荣而神圣的使命,当保护海洋环境成为人们自觉的一种行为或意识之时,今天的我们,就会有足够的信心,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洁净的海洋,让蔚蓝永驻海洋!”
葛海祥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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