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近日,山东中国海监烟台市支队向支队机关、全市11个海监大队下发了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海洋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 《意见》),旨在促进全市海监队伍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意见》从提高全市海监执法人员对规范和加强海洋行政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科学执法理念、健全执法队伍培训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使行政执法权、完善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等方面,对全市海监机构和每一位海监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同时,《意见》提出各海监机构要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采取分类分步的行政执法方式。对情节较轻或者危害后果能够及时消除的违法行为,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外,先责令改正,并进行教育、告诫、引导;对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非法采挖海砂、非法围填海、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等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生态环境等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避免执法缺位、不作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求各大队积极采取行政约谈、送达告知书、上门走访等指导、建议、提醒式非强制性方式,加强海洋法制宣传,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各类海洋违法行为的发生;全面建立预先防范机制,努力减少行政相对人对执法工作的抵触情绪,进一步提升海洋行政执法效能和执法人员的公众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