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政府制定、印发《崂山区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崂山渔港监督 发布时间:2015-05-20 21:48:55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为了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海上生产秩序,维护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崂山区政府专门制定、印发了《崂山区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崂山区现有渔船1464艘,分布于沙子口、王哥庄、中韩三个沿海街道。我区渔船的主要特点:一是船多、船小、船况差。我区渔船大部分为12马力小型渔船,由于近年来海上资源减少,渔民收入降低,渔船更新减慢,致使大量渔船老化、船况差,在海上极易发生事故。二是沙子口渔船外地人使用多、事故率高。随着我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建设,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当地渔民尤其是沙子口街道“四姜一湾”的渔民从事出海作业的越来越少,而这些渔民又不愿将捕捞指标无偿上缴政府,出现大量渔船转租现象。据调查,沙子口约65%的渔船通过转租证件、或船舶和证件一起租的方式租赁给外地人(四川、安徽、鲁西部等)使用,同时也伴生出一定数量的“套牌船”。外地人对海上作业经验少、应对能力差,且经常超航区、超抗风浪等级作业,他们已成为海上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据统计,海上渔业生产已成为高危行业之首,全国每年海上事故死亡率为万分之二十四,已超出煤矿行业。为了加强我区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稳定渔业安全形势,我区制定了《崂山区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了以下主要内容: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属地化管理并进行目标管理考核;渔业船舶出海需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必须配备的安全、救生、消防设备;养殖生产与渔港管理的有关规定;海上抢险救助的应急处置;罚则及依据等。《崂山区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我局将依照该办法,加强对我区海上渔业安全生产的管理,重点打击“套牌船”实施“拆旧建新”、“并小建大”,消除海上渔业生产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