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第二批海岛管理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

来源:佚名   发布时间:2015-05-21 04:21:43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

自国海管字[2002]204号文件下发以来,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第二批海岛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加快了海岛管理和试点工作 ,我们对沿海地方上报的拟建海岛管理试点地区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充分考虑各地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确定辽宁省长海县等七个地市(县)作为第二批海岛管理试点地区(见附件)。

各有关省(市、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海岛管理试点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第二批海岛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积极推进,确保试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附件:第二批海岛管理试点地区名单

国家海洋局
二○○二年七月三十日


第二批海岛管理试点地区名单
一、 辽宁省: 长海县
二、 山东省: 长岛县
三、 浙江省: 象山县
四、 福建省: 东山县
五、 广东省: 汕头市 台山市
六、 海南省: 三亚市

200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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