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督 严格自律 进一步提高海监规范执法水平

来源:张宏声   发布时间:2015-05-21 03:58:44 

加强监督 严格自律
进一步提高海监规范执法水平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 张宏声


近年来,中国海监机构在各级海洋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依据海洋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取得喜人成绩。2006年中国海监队伍共实施行政检查45551次,检查项目19718个,发现违法行为3103起,作出行政处罚1979件,罚款总额达10671万元。同时,随着海洋行政执法工作的不断深入,队伍管理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

为了加强对各级海监机构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中国海监总队于2007年5月31日印发了《海洋行政处罚监督暂行办法》。该《办法》的出台,必将对提高海洋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树立海监机构文明执法形象发挥重要作用,产生积极影响。

一、建立海洋行政处罚监督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依法行政”系列重大指示的一个具体举措。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对“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999]23号)、《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等文件,就“依法行政”“规范政府部门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出一系列具体要求。《海洋行政处罚监督暂行办法》是贯彻落实上述中央文件精神的一个重要举措。

海洋行政执法是国家赋予海洋行政机关及其所属中国海监机构的神圣职责,也是其经常性的活动,直接面对的是社会和公众。海洋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海洋部门的形象。建立海洋行政处罚监督制度,对海洋行政处罚行为实施监督,可以有效促进海洋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高,从而维护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中国海监机构的管理地位和执法权威。各级海监机构、执法人员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建设法治政府,加强依法行政及执法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在海洋管理领域“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的重要意义,严格贯彻落实海洋行政处罚监督制度。

二、实施海洋行政处罚监督有利于保障和促进海监机构“依法执法”,有效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

2002年12月25日,《海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发布。该办法第三条授予中国海监机构具体实施海洋行政处罚的权力;同时,第四条授予中国海监机构经同级海洋行政机关同意,对下级实施海洋行政处罚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力。《海洋行政处罚监督暂行办法》是对以上两条规定的具体展开和落实,充分反映了“有权力必有监督”的现代法治铁律。

海洋行政处罚监督的目标包括程序、实体两方面。实体监督主要通过程序监督来实现。对执法程序中的违法、错误行为进行检查、予以纠正,是中国海监机构对自身和对下级实施监督的主要方式,具有鲜明的业务监督性质。通过检查、纠正程序违法、执法违纪行为,可以确保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正确无误、合法合理。

实施海洋行政处罚监督,在根本上有利于增强海监机构、执法人员的守法、守纪意识,特别是提高程序法律意识,从而提高执法行为质量。各级海监机构可以通过监督查漏补缺,对执法过程中容易导致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各种因素提高警惕,达到事前防范、事中纠正、事后弥补。通过监督,海监机构和人员还可以对易产生过错的执法环节多加关注,采取措施化解风险,从而避免行政纠纷的发生。

海洋行政处罚监督,同时也是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和维护。对海监执法过程中的积极违法或消极不作为进行监督,可以预防执法部门的越权、渎职、侵权;对法律适用情况进行监督,可以维护相对人的实体权利;对回避制度、告知程序、听取陈述申辩程序、听证程序、告知行政救济权利程序等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可以有针对性地保护相对人的申请回避权利、知情权利、陈述申辩权利、申请听证权利、提起行政救济权利等。

各级海监机构、执法人员应当清醒认识到,执法部门对自身行为的监督,对相对人权利的保护,是执法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

三、建立和实施海洋行政处罚监督制度有利于提高中国海监队伍的组织管理水平,促进队伍规范化建设。

海洋行政处罚监督遵循有法必依、违法必查、监督必严、错案必究的原则,以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为最终目的。要维护海洋法律制度的权威、统一和有效,中国海监队伍作为专业执法机构,在组织管理和运行上就必须做到令行禁止、监督有力、规范统一。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海监机构应当充分认识海洋行政处罚监督制度本身所蕴涵的组织意义和管理价值,通过加强自身监督、层级监督,切实提高队伍的管理水平。

上下贯通、严格有效的监督机制还是克服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的一种重要手段。中国海监队伍要善于通过层级制约的方式,发挥自身的组织优势,积极连通和统筹执法系统实力,确保海洋管理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

监督促规范、监督树权威。各级中国海监机构要从队伍建设、事业发展的高度,深刻领会海洋行政处罚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通过强化监督,提高海监机构、人员执法办案行为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通过强化监督,推动中国海监队伍在组织上、制度上、文化上、意识上向规范化方向发展;通过强化监督,在全国上下,进一步树立为海洋管理服务、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服务、为科学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执法理念,并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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