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贸船供水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潍坊森达美港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05-20 23:33:58
公司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搞好潍坊港国际航行船舶供水工作,根据国境口岸有关饮用水供应的法律、法规及潍坊海关、潍坊检验检疫局等部门的相关要求,特就潍坊港国际航行船舶饮用水供应问题通知如下:
一、饮用水供水单位
为便于工作开展,根据有关要求,确定潍坊港盛外轮供应有限责任公司为潍坊港口岸供水牵头单位,集中统一实施为到港船舶办理供水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目前,该公司已取得合法的经营手续,包括在潍坊检验检疫部门办理了国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
二、供水流程及职责分工
船公司(船舶或其代理)填制饮用水供应申请单(见附件一)向潍坊港盛外轮供应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一类口岸开放办公室合署办公、下简称外供公司)申报
---→外供公司填制相关表格向潍坊海关、潍坊检验检疫局等部门申报。同意的由外供公司下发供水作业联系单(见附件二)并转总调度室
---→总调度室负责根据生产作业计划签认供水时间及作业泊位等事项并转财务结算室(预收费)
---→财务结算室预收费后在供水作业联系单上签认预缴费,供水作业联系单转生产处或液品处
---→生产处或液品处负责安排供水人员(兼职)向船舶实施供水,并在供水作业联系单上签认具体供水数量。供水作业联系单转外供公司
---→外供公司审核签认供水作业联系单转结算室,并根据实际供水情况填制潍坊海关、潍坊检验检疫局等部门的供应申报(备案)单并及时上报
---→结算室据实结算,开具潍坊港盛外轮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发票。
三、收费标准
(一)基本费25元/吨。
(二)劳务费246元/次。
附件:1、饮用水供应申请单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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