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王守信副厅长在北海区(山东省)海岛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启动仪式上讲话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的贯彻落实,加强海岛执法检查,依法规范海岛的开发与利用,根据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关于开展2010年北海区海岛联合执法监督检查行动的通知》要求,
仪式由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主办,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承办。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副局长、中国海监北海总队总队长刘心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王守信等领导同志出席仪式。北海分局党办、海域海岛处、环保处,北海总队行政执法处,中国海监山东省总队及各直属支队,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沿海七市海监支队等单位的负责同志以及中国海监北海总队、山东省总队及青岛市支队执法人员、省及青岛市部分新闻单位的记者等近200人参加仪式。刘心成副局长、王守信副厅长、逄胜波副局长分别讲话,执法人员代表进行了宣誓,中国海监山东省总队总队长孙华宣布了北海区(山东省)海岛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正式开始。
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加强对海岛的保护与管理,是我国海洋法制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它对于保护我国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合理开发海岛自然资源,维护国家的海岛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将发挥重要的作用。我省共有海岛456个,总面积111.22平方公里,海岛岸线长约561.44公里;其中,500平方米以上海岛有320个,常住居民海岛34个,无居民海岛286个。海岛是保护海洋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平台,也是壮大海洋经济、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依托。海岛经济已成为我省海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山东省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黄河三角洲生态高效经济区建设的强力推进,海岛资源的重要性日益显现,海岛开发活动将日趋活跃。《海岛保护法》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海洋主管部门负责海岛保护和开发利用的职能。这次全省范围内的海岛联合执法检查,就是山东省海洋系统贯彻海岛保护法、履行海岛保护管理责任的具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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