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展海洋环保联合执法督查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王飞率领渤海组圆满完成督查任务

来源:中国海洋报多媒体数字报   发布时间:2015-05-21 02:11:18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近日,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 《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全军环办等9部门联合开展了全国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督查工作。此次督查工作由9个部门派员组成渤海、黄海和南海3个督查组,于10月下旬至11月初分别赴渤海的河北和辽宁、黄海的江苏、南海的广西开展联合督查。

此次督查是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 《关于开展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组织开展的,督查的重点涉及5个方面:突出的海岸、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海岸、海洋工程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和沿海开发带 (区)环境管理情况;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情况;海洋污染应急防备情况;重要渔业繁衍栖息场所及海洋自然保护区保护情况。

根据部署,1021~26日,由国家海洋局副局长王飞担任组长、环境保护部污防司司长翟青为副组长的渤海海洋环保联合执法督查组先后对河北唐山,辽宁葫芦岛、盘锦和大连的海洋环境保护情况开展了检查。督查组听取了各地方政府海洋环保自查情况汇报,实地检查了当地海洋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对影响海洋生态环境的问题进行实地督查并向当地政府反馈了意见,圆满完成了联合执法督查任务。

与此同时,黄海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督查组于1020~24日对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检查。其间,督查组主要对江苏徐州、宿迁、南通、盐城、连云港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督查重点包括海岸、海洋工程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沿海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新沂河等陆源污染防治,海洋污染应急防备,自然保护区以及入海河流水质等情况。据悉,南海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组预计将于1125日赴广西北海和钦州开展检查。

据了解,此前环保部等9部门联合向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联合执法督查的通知,部署了督查主要内容、工作措施及要求、工作形式以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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