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在沈阳市太原北街二号举行了辽宁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揭牌仪式。辽宁省委农办主任、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潘东波以及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宋耀华为辽宁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揭牌。2020年12月,辽宁省委编办下发《关于组建省级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的通知》,明确辽宁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承担渔政、渔港、水产苗种、渔业无线电等相关渔业行政执法工作;受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承担海域海岛使用等相关海洋行政执法工作;受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承担渔业船舶检验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辽宁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的成立,标志着辽宁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管进入新阶段,充分体现了辽宁省委、辽宁省政府对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的高度重视。辽宁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为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人员编制共计265名。依据执法任务和地域划分,辽宁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设6个执法队,分别是辽宁省大连渔政执法队、辽宁省丹东渔政执法队(辽宁省水丰水库边境渔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水丰水库边境渔业船舶检验局)、辽宁省锦州渔政执法队、辽宁省渔港监督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渔港监督局)、辽宁省渔业船舶检验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渔业船舶检验局)、辽宁省水产苗种执法队。揭牌仪式后,召开了辽宁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临时负责人视频会议,陈健、潘东波、宋耀华以及厅机关处室负责人、辽宁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全体人员和6个执法队临时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陈健厅长强调,组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是辽宁省委、辽宁省政府赋予农业农村部门的重大职责和光荣使命,辽宁省委书记张国清同志高度重视,多次进行批示,各执法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辽宁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机构转隶按照“大稳定、小调整”“人岗相符、同步到位”“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进一步优化整合。在稳步推进转隶工作的同时,各执法机构要主动入位、扛起责任,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确保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不断档、不脱节,同时,自身建设要再强化、再提升。辽宁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的成立,对于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维护海上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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