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逐一查实处理违法用海行为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8-06-12 14:17:52 

联合巡查组现场巡查时发现的灌云县某疑点用海

 

 

    本报讯(记者 张向冰 通讯员 刘 伟)今年4月~5月,中国海监江苏省总队会同沿海三市海监支队及辖区大队组成联合巡查组,全面排查南通、盐城、连云港辖区内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和填海造地、构筑物用海等重大用海项目依法用海情况。记者了解到,截至6月11日,此次巡查发现的涉嫌违法用海行为均已分解落实到省、沿海市县海监机构跟踪核处。
  据中国海监江苏省总队总队长程建新介绍,今年上半年,总队紧紧围绕江苏海洋强省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总部署、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海监执法力度,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格依法开展执法工作,确保海洋违法问题发现及时、海洋违法行为查处坚决、海洋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到位。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用海行为,深入项目现场逐一查实并明确了处置意见。
  巡查发现,通州湾示范区某渔业村擅自围海,巡查组当场责令村委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恢复海域原状。通过排查疑点疑区,发现江苏响水某公司建设堆场工程,涉嫌非法占用海域,江苏总队已责成响水县海监大队立案查处;灌云县五灌河拦潮闸加固改造工程临时围堰,涉嫌非法占用海域,总队已责成灌云县海监大队立案查处。
  联合巡查组还对国家海洋督察组指出的海监执法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问效,约谈了部分市县政府相关负责人和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了整改要求。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江苏沿海各地督察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大部分整改已落实到位。
  国家海洋督察组曾指出,盐城有38宗非法围填海案件至今未恢复原状,存在以罚代管问题,涉及东台36宗围海养殖案件。为此,东台市海监大队将34宗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在政府牵头,公安、渔政、水利等多部门的配合下,市海监大队对台丰线附近338亩养殖海域全部恢复原状,并对涉及蹲门村养殖海域逐步组织整改。涉及响水的2宗案件,因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产业政策,当事人已提出用海申请,目前正在完善报批手续。
  南通启东市海洋与渔业局查处了启东圆陀角旅游度假开发区管委会非法占用海域,建设新湖圆陀角旅游度假区项目案,最终罚款2899.4625万元。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毕。
  国家海洋督察组曾指出,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2013年查处的一宗非法占用海域案,由于案件涉及政府部门且又是公益用海项目,一直没有作出处罚决定。根据督察整改要求,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立即重新启动了查处程序,此案已于5月31日组织了专家会审。

 

 

 

查看原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80612/73753.shtml

 


该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