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海洋生态环保公益案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8-04-27 14:24:11 

   本报讯  近日,广州海事法院开庭审理了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起诉彭伟权等人污染海洋环境责任纠纷民事公益案。据悉,该案是《民事诉讼法》修改施行后,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污染海洋环境责任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6年7月~8月期间,佛山人彭伟权等5人以加固堤围为借口,从东莞中堂镇三冲码头将造纸厂的废弃胶纸等废弃物运往民众镇横门东出海航道12号灯标堤围处倾倒,对周围海域造成极大环境污染。2017年6月22日,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将彭伟权等5人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恢复环境费用、赔偿损失等合计780万余元。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祥考担任支持起诉人,并现场宣读了支持起诉意见书,在法庭调查、辩论环节围绕原告资格、侵权事实、法律责任充分发表了意见。该案将择日宣判。

 

查看原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80426/729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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