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强化两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涉及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与海洋工程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7-10-12 15:26:31 

   本报讯(记者 王自堃) 国家海洋局日前对取消“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化学消油剂使用核准”和“海洋工程拆除或改作他用的审批”后的监管措施提出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为规范化学消油剂的使用,取消“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化学消油剂使用核准”后,拟采取以下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一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化学消油剂使用规定及相关标准配备、使用消油剂。企业应做好化学消油剂购买、保存、使用、报废登记台账制度。使用消油剂后,企业应主动将时间、地点、用量、使用方式报告海洋主管部门。二是加强化学消油剂质量监管。按照“双随机”抽查机制,海洋主管部门每年定期对海上平台储存的化学消油剂进行抽样检验,并通过政务网站公布化学消油剂名录、牌号及检测结果。三是加大检查力度。海洋主管部门开展现场监管和执法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企业消油剂管理情况,对不按规定使用消油剂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为规范海洋工程拆除或改作他用作业行为,取消“海洋工程拆除或改作他用的审批”后,拟采取以下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一是加强事中监管。要求建设单位在拆除或改作他用作业5个工作日前报告海洋主管部门。作业过程中,海洋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如果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则按照《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二是对于将海洋工程擅自拆除或改作他用的,海洋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查看原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71012/696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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