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拆解 人坐牢 保护红珊瑚没商量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6-09-23 19:31:14 

 8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施行。该规定对非法采捕、收购、运输、出售红珊瑚、砗磲或者其他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行为认定,情节认定进行细化明确并作出有关司法解释,为打击非法采捕红珊瑚、砗磲等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政策支持。

■张静雯叶雨淋

  近年来,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使下,福建沿海区域涉渔“三无”船舶赴境外非法采捕红珊瑚的行为屡屡发生,严重破坏了红珊瑚的生存环境,也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国际形象。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2014年底福建省多部门联合开展了一系列针对非法采捕红珊瑚的专项整治行动。近期,为巩固打击非法采捕红珊瑚的成效,福建省司法部门也加大对非法采捕红珊瑚犯罪的处罚力度。

“神话”破灭“船拆解、人坐牢”

  今年休渔时节,在连江县琯头镇东岸村港口内,大小渔船排列得整整齐齐,渔民们开始了一段休闲假期。

  在悠闲的生活中,刚刚由连江法院审判的3起非法采捕交易红珊瑚案件成为了当地人茶余饭后谈论最多的话题。“现在,大家知道非法采捕红珊瑚不仅船要被拆解,人还会坐牢,搞不好就倾家荡产了。”村民柳贵荣告诉笔者,在这之前,“红珊瑚”三个字一直是与一夜暴富的“神话”联系在一起的。

  而史华明(化名)就是在这个“神话”的诱惑下,走上非法采捕红珊瑚的不归路。201410月,史华明在连江县苔录镇琇邦码头听有人说,很多船舶到日本小笠原岛附近捕捞红珊瑚,一次出海捕捞可以抵上好几年收益。在高额利润驱使下,他决定铤而走险,花费40万元改装了自己的“三无”船,并决定前往财富之地——日本小笠原海域。

  20141123日,到达小笠原东北海域的第二天,史华明和船上的雇员们就被日本海上保安厅抓获。因违反日本相关法律规定,他们被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缓刑5年。2015428日,史华明被遣送回国。同年105日,史华明主动到连江县公安局投案。

  据连江法院生态庭庭长张锦生介绍,虽然史华明已经在日本接受审判并受过刑事处罚,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法律责任。

  20163月,连江县法院依法认定史华明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而史华明的“三无”船舶,也被连江县海洋与渔业执法部门依法拆解了。

  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经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尤其是

  司法机关加大非法采

  捕红珊瑚案件的量刑幅度后,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今年以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部门没有发现福建省渔船赴境外海域开展非法采捕红珊瑚的行为。

罪恶黑手 如何斩断?

  “一直以来,红珊瑚制成的饰品,深受收藏者的喜爱,但红珊瑚生长极缓慢,且仅生长在台湾海峡、日本海峡、波罗地海、地中海,产量十分有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资源环境保护处处长郑福来介绍,近年来红珊瑚价格一涨再涨,增值十分迅速。

  “利润高、违法成本低,是非法采捕红珊瑚案件出现的重要原因。”连江法院生态庭庭长张锦生介绍说,非法采捕红珊瑚的被告们都认为,只要运气好,一次出海就可能采捕到价值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红珊瑚,如果被警方抓获也就是缴纳罚金,不会被判刑。“明知故犯,是这类案件的一大特点。”张锦生说。

  “而采捕红珊瑚的行为多发生在……查看原文:http://epaper.oceanol.com/shtml/zghyb/20160923/628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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