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洋捕捞渔具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15-05-20 16:27:23 
2月20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印发《山东省海洋捕捞渔具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将从5月1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执法检查,整治使用禁用渔具行为。
根据该方案,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将实施五大措施:一是清理禁用渔具,包括《禁用渔具目录》中规定的13种禁用渔具,和该省规定禁止使用的定置串联倒须笼;二是清理小于最小网目尺寸渔具;三是打击违反禁渔区规定、采用禁用的作业类型等违规行为;四是检查幼鱼比例,所有渔具渔获物的幼鱼比例不得高于25%;五是打击违规生产、销售非法渔具行为。
对于制造、销售、使用禁用渔具的,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将按照《渔业法》第38条处理、处罚,并对使用禁用渔具的渔船,视具体情况全部或部分扣减当年的渔业油价补助资金。对携带禁用渔具的捕捞渔船,按使用禁用渔具处理、处罚。对违反网目尺寸有关规定的,以6月1日为分界线,在此之前发现则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调整和更换,不作行政处罚;在此后发现,则按照《渔业法》第38条处理,并对使用禁用渔具的渔船,视情全部或部分扣除当年的渔业油价补助资金……
查看全文:http://ocean.china.com.cn/2014-02/27/content_316126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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