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项目 用海谨慎审批

临高深海养殖渐成规模。本报记者苏晓杰摄
海洋功能区划是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法定依据。省海洋与渔业厅负责人表示,海南省将严格执行国务院批复的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审批项目用海,须以海洋功能区划为依据,严格做到依法用海,规划用海,科技用海,集约用海,生态用海,将海洋开发与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涉海规划须与海洋功能区划相衔接
海洋功能区划是编制各类涉海规划的基本依据,是制定海洋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政策的基本平台。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负责人要求,沿海市县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本区划,会同市县政府有关部门编制市县海洋功能区划,结合市县海域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细化海洋功能分区,按海洋功能区划分类体系划分二级类功能区,并提出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海南省政府、沿海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涉海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编制涉海规划时,应征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各有关行业规划涉及海域使用的,应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沿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港口规划等涉及海域使用的,应与海洋功能区划相衔接。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海预审制度
“海洋功能区划具有权威性和约束性,用海项目应符合海洋功能区划,严禁不按海洋功能区划审批项目用海。”省海洋与渔业厅负责人表示。
海南省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海预审制度。用海预审意见是审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项目申请报告的必要文件,凡未通过用海预审的涉海建设项目,各级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核准。
该负责人表示,海南省将严格执行围填海年度计划管理制度。海南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围填海计划指标实行指令性管理。对于连片开发、需整体围填用于建设或农业开发的海域,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将指导市县政府依据海洋功能区划组织编制区域用海规划,经省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海洋局审批。
海南省将加强围填海项目用海审批管理,规范围填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禁规避法定审批权限,将单个建设项目用海化整为零、拆分审批。禁止在经济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繁殖场、索饵场和鸟类栖息地进行围填海活动。
“围填海项目尽量不占用、少占用岸线,保护自然岸线,延长人工岸线,保留公共通道,打造亲水岸线。”该负责人说。
全力保护海洋水生生物资源
加强海洋生态保护,是区划凸显的亮点。
该负责人表示,海南省将发挥海洋功能区划在海洋开发活动中的控制作用,依据海洋功能区划制定全省海洋资源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制定主要海湾、重点海域海洋资源与环境保护规划、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同时,海南省将实施海洋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海洋保护区周边的海洋开发活动不得影响保护区环境质量和保护区的完整性。在海洋生态受损严重区域组织实施海洋生态修复工程,提升海域生态服务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保护近海和海岸湿地,开展潟湖海湾、入海河口、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床等重要滨海湿地固碳示范区建设和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试点建设。
“我们将全力保护海洋水生生物资源。”该负责人说。
为此,海南省将对沿岸海域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做好重要渔业水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的管理与保护,严格限制对海洋水生生物资源影响较大的用海工程的规划和审批。尽可能减少涉渔工程对渔业的影响,保护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维护海洋水生生物多样性。
作者:侯小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