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区海洋督察试点工作总结交流会在扬州召开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17:56:47
东海区海洋督察试点工作圆满结束。10月12日,东海区海洋督察试点工作总结交流会在江苏扬州召开。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国家海洋局政策法规和规划司以及东海区省(市)相关单位和部门近2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介绍了东海区2012年海洋督察试点工作情况,同时围绕东海区海洋督察的机制建立、队伍建设、制度完善、与相关工作的关系协调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会议认为,自东海区海洋督察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率先建立了海洋督察机制,完善了海洋督察制度,推动了海洋督察工作的开展,规范了海洋听证工作,提高了海洋行政违法案件的办理质量,为全国海洋督察工作的开展积累了经验。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推进和解决的问题:一是对督察制度的必要性认识尚需提高;二是督察机制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三是海洋听证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四是海洋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水平有待提高;五是海洋督察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会议指出,海洋督察是国家海洋局党组基于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化海洋部门的需要、基于服务沿海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基于贯彻“三个六”整体工作部署和“五个用海”整体工作要求所采取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展海洋经济,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构建人海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各有关方面,必须强化对海洋督察制度的宣传和贯彻,提高认识,不断完善海洋督察体制机制,健全约束、激励等制度,调整、充实人员,确立工作重点,把握工作节奏,统筹考量,切实推进海洋督察工作。
此次会议的召开,总结了经验,交流了心得,凝聚了共识,对于下一步东海区海洋督察工作的持续创新开展将产生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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