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新“三定”规定强化海水利用管理海水利用管理工作座谈会在津召开

来源:张春雷   发布时间:2015-05-21 03:43:2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三定”方案赋予国家海洋局“海水利用的研究、应用与管理”职能,9月5日,国家海洋局科技司在天津组织召开了海水利用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国家海洋局科技司雷波副司长主持,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高丛堦院士,国家海洋局科技司周庆海司长,天津市海洋局孙连友副局长,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屈强所长以及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中国海洋大学、南开大学及国家海洋局计量中心、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海洋咨询中心、中国海洋报社等单位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出席了会议。
与会领导和专家就当前我国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思路进行了座谈,特别是围绕如何贯彻落实海水利用研究、应用与管理的职能,结合自身工作经验,进一步强化新时期海水利用管理工作,促进我国海水利用事业的快速、有序、健康发展,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和探讨。有关领导和专家在会上均各自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高丛堦院士指出,国务院把海水利用工作的管理职能交给国家海洋局,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家海洋局的信任。要履行好这个职责,今后的担子很重,建议要进一步拓展并科学界定海水利用工作范围,统筹做好管理工作的规划,并积极筹划长期的大项目和专项经费支持。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海水利用工作宣传力度,加强国家层面的汇报和呼吁以及公共层面的宣传等;孙连友副局长指出,海水利用工作涉及面广,必须要运用科技、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实行综合管理才能做好,建议国家海洋局要会同有关部委建立高层协调机制,并根据我国海水利用工作实际,对《海水利用专项规划》的实施开展中期评估和相应的修编工作等;淡化所屈强所长表示淡化所将严格按照国家海洋局的指示精神和统筹安排,全力做好支撑工作,并建议国家海洋局要进一步细化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好各个层面的工作和关系,真正把海水利用作为海洋经济产业来管理和推动,同时建议沿海省(区、市)海洋厅(局)要相应地增加海水利用管理职能,配套相应的管理机构等。
会议一致认为,国务院赋予国家海洋局统筹管理我国海水利用工作的新职责,责任重大,必须要落到实处。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在完善各级海水利用监督管理机构、政策立法、进一步开展发展战略研究、标准体系建设、技术研发与应用、试点示范、推进产业化进程、经费保障和宣传培训等方面下功夫,科学决策、统筹规划,真正把我国海水利用事业做大做强,进一步促进海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序开发,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张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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