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州:加大重大工程预防力度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19:50:02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随着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相继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所处该区域的山东省莱州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对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和民生项目的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项目建设等跟踪预防,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实行预防特派员制度,对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促进政府投资安全。印发《莱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政府投资重大工程和民生项目实行专项预防特派员制度的意见》,对7个过亿元的重大工程选派素质高、能力强的中层干部担任预防特派员参与全程监督,通过参与监督标前会议、监督随机抽取评委、监督投标资格审查,对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现场监督,促使依法有序进行招标。对中标单位,督促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实行“双签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的建设。

二是全面落实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深入推进廉洁准入制度。莱州市检察院与市监察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共同出台了《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廉洁准入的实施意见》,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必经程序,莱州市检察院在三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函送达,对经查询有贿赂记录和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限制或取消其入市资格。

三是不断推进职务犯罪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建设。在重点工程预防工作中引入职务犯罪风险防控预警机制,通过对重大工程建设的重点部门、岗位、环节和人员排查风险点,完善防范和化解出现风险的规章制度,健全预警监督机制,有效控制风险。重点查找在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划分为高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等级,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加强教育引导和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对有倾向性问题的对象实施预警,及时采取警示教育、提醒谈话、提出检察建议及整改意见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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