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惠荣:从六方面着力落实“三个六”部署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19:59:48 

抓住 “十二五”我国海洋事业大发展的难得机遇,全面履行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新“三定”规定,推进东海区海洋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跨越,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胡锦涛总书记 “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把国家海洋局党组 “三个六”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落实到东海区的海洋工作中,推动东海区海洋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快东海区精细化海洋观测预报体系建设。

“十二五”期间,一是完善海洋预报减灾体制机制,构建分级分区海洋预报减灾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各级预报机构职责分工,重视海洋标准规范建设,加强海洋观测预报队伍建设;二是完善辖区海洋立体观测系统,新建十几个观测站点,实施10个台站升级改造二期工程等;三是加快推进精细化海洋预报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海洋防灾减灾提供更多、更好、更适销对路的预警报服务。

二、增强海洋环境突发事件风险防控能力。

我们将从3个方面增强海洋环境突发事件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一是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分局、东海区和全海域3个层面间应对海洋环境突发事件的组织体系、联动机制和信息发布程序的建立;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辖区内海洋油气勘探开发企业溢油风险排查和防范整改措施的监督管理等;三是提高技术支撑和装备保障能力,筹建分局海洋辐射监测与分析实验室,建立专业化快速应急响应队伍,增设核电站地区在线监测仪器设备。

三、提高东海区管辖海域管控能力。

“十二五”期间,我们要以中央 “既要维权,又要维稳”的方针为指导,按照国家海洋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堤下,巩固和提高东海定期维权巡航的覆盖面;认真完成国家重点项目和重大任务的专项维权执法和服务工作;深化军地协调配合和两岸海上执法交流合作机制;推进权益维护法理和对策研究,促进我国海洋维权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加强维权执法专业队伍和现代化装备建设;适时适度做好维权执法宣传。

四、深化东海区联合、联动、共享机制。

“十二五”期间,我们要继续加强与东海区省地两级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海监机构的协调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为东海区率先发展,实施国家战略提供服务保障,深化海区海洋行政管理督察;推进海区海洋事务综合协调;落实海区海洋环境保护分区分级责任制;深化海区行政执法工作。

五、发挥科技对海洋工作的支撑引领作用。

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面对海洋工作亟待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 “十二五”期间,我们要着重强化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科技对海洋工作的支撑引领能力,深化科技项目管理,加强科技平台建设,完成重大海洋科技示范应用工程实施。

六、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五”期间,我们要把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重抓好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作风纪律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技术队伍专业水准;推进海洋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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