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十一”期间客房价实行政府指导价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5-05-20 20:28:36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记者8日从三亚市物价局获悉,为规范旅游饭店客房价格行为,保持三亚市旅游饭店客房价格的基本稳定,三亚市物价局将对“十一”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据了解,此次政府指导价管理时段为10月1日至7日。政府指导价定价方式为:采用基准价格加限定上浮幅度的方式。“十一”期间旅游饭店各类客房销售价格(含各类手续费、服务费,不含价格调节基金)以2010年“十一”期间客房实际销售价格为基准价格,上浮幅度不超过15%,由旅游饭店在基准价格加限定上浮幅度范围内制定具体客房销售价格;对于转型、扩建或新开业等旅游饭店,基准价格不可比或没有基准价格的,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同一区域(地段)相邻相近的级别相当的旅游饭店2011年“十一”期间各类客房销售价格为标准价格进行审核备案。

据介绍,客房销售价格实行备案管理。各旅游饭店经营者务必于2011年8月20日前将“十一”期间各类客房具体销售价格报三亚市物价局核准备案,经核准备案的各旅游饭店各类客房价格将通过《三亚物价网》(http://wj.sanya.gov.cn/)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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