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实施

来源:樊祥国;周泉涌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9:17 

日前,农业部以第46号令颁布了新修订的《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并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适应新阶段水产养殖业发展,加强水产苗种规范化管理的需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水产养殖生产的发展,水产养殖种类不断增加,水产苗种生产能力迅速扩大,产量不断提高,目前我国水产苗种生产总量已达13385亿尾(只、粒),苗种生产对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我国水产苗种生产规模发展虽然很快,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各地水产苗种生产水平发展不均衡,生产质量参差不齐;一些苗种场生产的苗种携带病原,很容易发病;一些盲目引进种如食人鱼已对我国地方种和生态构成威胁。这些已直接影响养殖生产者的利益和养殖业健康发展。对原《水产苗种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旨在加强水产苗种管理工作,保护我国水产种质资源,提高苗种生产质量,防止外来物种入侵。

按照《渔业法》、《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批准的行政许可项目要求,新修订的《办法》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了修订:一是增加了水产苗种进出口管理的内容,明确了水产苗种进出口的审批条件、程序、权限、时限等;二是完善了水产苗种生产审批程序,规定了对水产苗种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水产苗种生产审批的条件、权限和时限;三是对苗种检验和检疫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原《办法》中有关水产苗种质量检验员的行业准入规定,没有法律或法规依据,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行了删除;四是对《办法》的适用范围进行了适当调整。

200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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