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远洋渔业船舶检验工作取得新进展

来源:渔船检验局   发布时间:2015-05-21 03:50:43 

2007年,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方针指导下,按照求真务实,大力推进改革和完善渔业船舶检验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远洋渔船检验管理工作研究和有效实施,简化程序、方便企业、提高效率。一年来,通过各级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和全体验船师的共同努力,远洋渔业船舶检验工作取得了实效。

一、创新理念,加强改革和完善远洋渔船检验管理工作研究。

2004年底,部船检局提出改革和完善远洋渔船检验管理制度,重点解决远洋渔船检验管理工作中“统一组织实施”,有效落实“安全第一、保证质量和方便渔民”以及使远洋渔船检验管理制度更加适应远洋渔业发展需要等重大问题。围绕这些重大问题,通过几年的深入调研与实践,部船检局初步形成了改革和完善远洋渔船检验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一是树立科学管理的基本理念。1999年以来,远洋渔船检验经历了“纳入管理”和“规范管理”两个阶段。8年来,远洋渔船检验工作一年一个台阶稳步推进,基本解决了因管理不统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为促进我国远洋渔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以及依法行政要求的逐步落实,随着远洋渔业发展对渔船检验管理提出的更高要求,远洋渔船检验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压力,船舶检验质量、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都已面临严峻考验,这就要求我们将“重实际、抓实事、看实效”的科学管理理念落实到具体的远洋渔船检验工作中。二是明确主要工作目标。科学制订“十一五”远洋渔船检验管理的主要工作目标,即到2010年,远洋渔船受检率要保持在 90%-95%的范围,列入远洋渔业项目的远洋渔船受检率要争取达到100%。同时,要进一步提升远洋渔船检验工作的检验质量、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三是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措施。按照“重实际、抓实事、看实效”的要求,部船检局制定了以下具体措施:一要加强远洋渔船检验工作的计划管理、分类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二要完善远洋渔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及相关规定,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三要推进在境外设立短期驻外检验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以境外检验管理为推动全面工作的突破口;四要逐步建立健全远洋渔船检验管理工作的监督机制;五要建立远洋渔船检验管理工作研究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远洋渔船检验计划管理,有效提高检验管理工作效率。

据统计,全国现有1744艘远洋渔船,其中,检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为1172艘,检验证书失效的为572艘(检验证书失效且超期2年以上的约占 70%)。2007年,部船检局首次实施了远洋渔船检验计划管理,并下发了《关于印发2007年度远洋渔业船舶检验工作计划的通知》。工作计划包括拟检验远洋渔船总数和境外检验船数、拟派出境外检验团组和执行验船师名单等。

具体完成情况是:法定检验1081艘,其中,境外检验456艘;公证检验509艘,其中,出口渔船检验159艘,进口渔船检验19艘;完成朝鲜以东海域季节性作业渔船检验296艘。

在境外检验团组派出方面,原计划派出21个临时团组及3个检验点,实际执行中取消6个、新增14个,全年共派出29个临时团组、3个境外检验点,计划实现率达到75%。

从整个计划执行情况看,计划管理的实施已初见成效。一是有效提高了远洋渔船检验工作效率,使各省级船检机构能够把握全局,合理安排好本省全年的远洋渔船检验工作;二是搭建了与企业之间的交流平台,使各企业逐步了解和理解部船检局的工作要求,并有效促进企业提早对船舶修理做出计划和安排;三是根据境外检验计划,提前3个月办理派出手续,确保了验船师按计划出境,检验不及时、不到位的现象有了极大改观,境外检验工作质量也得到提高。

三、实施分类管理,探讨远洋渔船检验管理工作“统揽不包揽”的新思路。

一是在浙江对浙江籍北太平洋鱿钓渔船及渔业辅助船的检验发证工作进行了试点,全年浙江渔业船舶检验局共完成检验任务178艘;二是针对辽宁和山东每年都有大批国内渔船在伏季休渔期间赴朝鲜东海岸作业,将以往把该批渔船完全作为远洋渔船进行检验的做法进行调整,明确其检验要求及检验发证工作程序,本年度辽宁和山东渔业船舶检验局分别对137艘和159艘渔船签发了赴朝鲜以东海域为期3个月生产作业的临时航行证书。

试点工作不仅有效缓解上述两类船舶每年集中修理、检验、出航给检验发证工作带来的巨大压力,而且简化了程序,方便了渔民,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拓宽远洋渔船检验管理工作思路进行了有益探索,并对做好“过洋性与大洋性”远洋渔船检验的分类管理提供了新思路。

四、重点推进短期驻外检验点工作。

2007年,部船检局首次启动了塞内加尔和斐济短期驻外检验点,包括加蓬检验点在内的3个检验点共完成215艘远洋渔船检验工作,占境外实际检验工作量的50%。以境外检验点为核心的远洋渔船境外检验工作取得的成效引起了我部领导的高度关注:一是远洋渔船检验管理工作向境外有效延伸,既提高了远洋渔船的检验数量和检验质量,也使在检验点海域作业的远洋渔船安全适航状况有明显提高。同时,各远洋渔业企业普遍反映,我部设立短期驻外检验点不仅方便了远洋渔业企业,也减少了企业运营成本。二是得到了驻外使馆的高度评价和大力支持。有关驻外使馆认为,这一做法是把我部“方便渔民、服务企业”的工作作风送到了海外一线的生产基地,既确保了远洋渔船的航行作业安全,也对减少涉外渔业纠纷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加强了与国外同行的交流。目前,检验点已与斐济和加蓬等国海事部门建立了联系并有了进一步合作的意向。

五、加强对验船师监督管理,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根据部领导在《关于拟在斐济等4国设立远洋渔船短期驻外检验工作点的请示》上的批示:“加强业务水平的提高和业务指导,抓好监管工作、坚持廉政建设”,部船检局在以下三个方面采取了措施: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既充分发挥验船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又建立了对验船师行为的约束机制。二是在办理验船师出国手续时,将境外检验的具体工作任务、工作要求、行为规范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要求以派遣单的形式发送给验船师。三是开辟了境外检验工作情况反馈渠道,由船东将验船师在境外检验工作中有关情况直接反馈到部船检局,作为境外验船师年度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四是对每一个境外检验团组的工作情况进行公布。

2007年是实施改革和完善远洋渔船检验管理制度具体措施的第一年,开局是良好的,但仍面临着艰巨而繁重的任务:远洋渔船检验工作还存在着检验不到位、检验质量不高的问题;现行技术规则规范及管理规定还需要完善;远洋验船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尚有待提高。今后,部船检局将进一步围绕这些问题的研究和解决落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创新检验管理思路,为构建“平安渔业”和远洋渔业健康有序发展发挥更加积极作用。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