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部署换发渔业行政执法证工作

来源:政法处   发布时间:2015-05-21 03:51:02 
1月25日,省厅发文就渔业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做出部署。2005年换发的渔业行政执法证已经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关于换发新版渔业行政执法证工作的通知》(国渔督[2008]2号),省厅就换证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这次换发新版渔业行政执法证的范围为所有持有渔业行政执法证的在岗人员(离岗人员除外),持证人员必须是在渔业行政执法岗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并且符合“国渔政[2001]236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这次换证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换证,具体办法待后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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