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湾漏油事故,和中海油一起学习环保知识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20:40:05 

日前,央企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发生溢油事故后,捂住真相一个月,半遮半掩的态度引起公众质疑。中海油本该公开信息、认真检讨错误,但对质疑之声,并未怀着敬畏之心待之。对此,应该让民间环保组织给中海油当家庭环保教师,因为中国民间环保组织大概是唯一能说出环保真话,也是拥有丰富环保知识的机构。
对此,肯定有人表示异议,能对中海油进行环保教育的人,得需要门当户对的专家学者呀!例如,环境保护部、国家海洋局的工作人员早已是聘定的高等环保教育工作者,完全可以给中海油支一些招数,更可以对生态环保说解一通,这时候让民间草根之士前去“说教”,多少不是太恰当。
可是,中海油不归属环境保护部监管,因为环境保护部早在多年前(当时叫国家环保总局),就与国家海洋局签订协议,明确监管领域,公众对这样的协议根本看不懂,一般可解读为“环保不下海,海洋不上岸”。更确切地说,就是陆源污染物由环保部管,而海源污染物则由国家海洋局管。陆源污染物———比如顺着江河输送到海、河里的污水和垃圾,建在岸上的企业修“排污干管”排放至大海,那么这是环保部的监管责任。海源污染物——— 比如海上行驶的船只往海里倒的粪便、压舱水,在船体上刷上有毒油漆,烟囱里飘散着燃烧重油和黑煤所生成的浓烟,从理论上说,这归国家海洋局管。
因此,像中海油这样从海底大陆架憋足了劲地抽油,不小心泄漏到海面上的几滴油花,环境部即使想管,国家海洋局也不让管。因为所谓的领地,就是在事件、冲突发生时,才会有边界的意义。这时候大家千万不要指望环境保护部,更不能辱骂他们。这时候大家也千万不要指望国家海洋局,更不能辱骂他们,因为国家海洋局虽然拿着正规环保教师证,但对于中海油的监管还得三思而行,因为这涉及一些复杂的关系。
何况央企其实是最讲究环保责任和企业社会责任的,至少他们在签订承诺书时是如此。不过,承诺归承诺,兑现归兑现,中海油这一次却拼命撇清与美国康菲石油公司之间的关系,一再强调自己是“非作业者”,也就是非责任担当者。
公众不应该对此失望,中海油力辩“此事与我不相关”也情有可原。泄漏的油膜弥漫了多少平方公里,按海洋面积来测算,那微乎其微,公众无法体会得到“严重污染”的景象。而中海油也声称,一个多月前的泄漏,油膜早就收尽,水质正在恢复,对生态似乎“不产生影响”。对此,公众却大多聚焦于信息是否公开这一举动上,还未真正切入环保监管主题。
这时候,民间环保组织的老师会说,造成泄漏的钻井平台,虽为美国康菲公司工作人员在作业,但整个公司的利润分配,却是美国公司只占49%,中海油占51%,谁处于控股地位,一目了然;处于控股地位者不承担责任,谁又来承担责任呢?这时候,民间环保组织还会建议中海油向公众传递有效信息,如果认为公众还会猜疑,那就不妨组织公民观察团、媒体采风团、环保组织核实团到现场参观、游览、考察、学习、鉴定、作证,大家一起撰写“中海油企业环境责任报告”,共同商定“石油行业环保事故公众参与办法”。
这样做,中海油很快就会知道,公众是最好的环保教师,环保组织是最佳的合作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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