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加快海域动态管理体系建设

来源:李庆石   发布时间:2015-05-21 03:51:45 
日前,记者从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域处获悉,2007年年底,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开通了与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和葫芦岛市海洋与渔业局的上下联通运行,实现了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上的新跨越。
据了解,国家海洋局于2006年启动的海域使用管理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建设,是实现海域管理信息化、科学化和现代化,建立“数字海洋”的重要步骤。在葫芦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先行试点的基础上,2007年,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局将这项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先后召开了系统建设动员会,制定了《辽宁省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建设总体实施方案》,并获得国家海洋局批准。从下半年开始,在继续抓好葫芦岛市试点的同时,辽宁省海域动态管理体系建设也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各市先后制定了实施方案,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的建设工作也全面启动,并加紧落实挂靠单位、办公场所、技术人员、经费保障等问题。与此同时,该省还派出管理和技术人员先后参加了国家海洋局在连云港市和葫芦岛市举办的业务技术培训。在此基础上,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还于11月8日在葫芦岛市召开了全省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了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研究遇到的问题,并参观了国家试点单位葫芦岛市海洋与渔业局的动态管理系统建设情况,进一步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开展。
在抓好全省系统建设的同时,辽宁省本级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建设也在稳步推进。按照实施方案,该省海洋与渔业厅在办公场所、信息中心技术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选型购置、指挥平台建设的启动、数据整理入库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截至目前,辽宁省本级审批的项目用海已全部实现了信息化管理,省与国家海洋局、葫芦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的联通运行已经实现。预计到2008年5月,辽宁沿海其他5市也将陆续实现联通运行。届时,全省所有宗海的位置、界址、面积、用海类型和权属等信息,将统一纳入信息化管理,从根本上改变海域使用现状不清、动态不明的局面,实现对海域开发活动的有效监管。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作用的发挥,对于有效实施《海域使用管理法》确立的海洋功能区划制度、海域使用权属管理制度、海域使用有偿制度和海域使用统计制度等,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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