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海洋与渔业局为渔船下发伏季休渔通知书
来源:河口区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20 20:54:53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河口区海洋与渔业局为加强伏季休渔期间渔船管理工作,根据《东营市实施2011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在为每艘渔船下发河口区伏季休渔通知书。通知书要求辖区内渔船一是在伏季休渔期间,本渔船停泊于东营市内港口,不得擅自离港。二是休渔的渔具与渔船应分离。渔具在休渔期间应捆扎、搬离渔船进库或封存于船舱等固定位置存放。三是在异地港口停泊伏休的,须经市伏季休渔领导小组批准。四是不得携带休渔作业渔具进入休渔海域。凡携带休渔渔具进入休渔海域,一律视为违反休渔规定予以处罚。五是在休渔期间不得擅自加水、加冰、加油。六是在港口、码头停泊期间,要做好防火、防盗、防风等安全防范措施。
通知书最后强调了对违反伏季休渔管理规定的渔船,将依据《渔业法》规定,按不同的违法情形予以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没收渔具,并按法定的最高额进行处罚;同时按照相关规定不予发放当年度的国家燃油财政补贴。伏季休渔通知书一式两份,回执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