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海洋与渔业局部署2011年伏季休渔工作重点

来源:垦利县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20 20:58:22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伏季休渔制度是经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保护渔业资源的一种制度,规定在每年的一定时间、一定水域不得从事捕捞作业。因为这项制度所确定的休渔时间处于每年的三伏季节,所以又称伏季休渔。今年的伏季休渔时间、范围政策具体规定如下:(一)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伏季休渔时间为6112时至9112时。除钓具外,禁止其他渔具在伏季休渔期间从事捕捞活动。(二)渤海毛虾禁渔期为6112时至81612时。(三)我省禁渔区线内的黄海海域定置作业(含鳀鱼落网)休渔时间为6112时至82012时。(四)我省禁渔区线内海蜇的开捕期由生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年度的资源状况另行制定。(五)在我省对虾增殖保护区内拖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开捕期为9112时至103112时,定置网、刺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可捕期为82012时至103112时。(六)捕捞底层鱼虾类的“地笼”属取缔渔具,严禁销售和使用。

为更好地养护和合理利用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和恢复我县海洋渔业资源、保障渔业可持续发展,2011年我县伏季休渔管理要做好以下三点重点工作:一是正确认识今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新情况、新形势,切实增强抓伏季休渔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切实强化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措施,抓好“三大环节”,即“开好头、稳中间、结好尾”,坚持“四个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宣传教育到位、监督执法到位、隐患排查到位;三是努力形成伏休管理工作的合力,建立健全行业主管、属地负责、部门协作、社会监督“四大管理体系”,确保6112时前,全县应休渔船全部按要求到达指定码头停靠,达到船靠港、网入库、人上岸、定置网拆除的要求,实现我县伏季休渔连续17年“零违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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