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近年来,大连市对海洋实施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注重保护的综合管理方式,海洋已经成为大连市实施全域城市化战略和率先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依托。
记者了解到,《海域法》颁布实施以来,大连市共报批重点建设用海项目百余宗,批准建设用海面积约38平方公里,吸引国内投资1800多亿元,外资10亿美元,使得大连市海洋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海洋功能区划保障可持续开发
大连市地处黄渤海两海之间,海域辽阔,具有丰富的港址资源、滩涂资源和海洋生物资源等,海洋产业门类齐全。海岸线长1989公里,居全国沿海地级市首位,岛屿251个,大连市管理的海域面积为2.9万平方公里,相当于陆地面积的2倍。
《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紧紧抓住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这一重要机遇,坚持保护与开发并举的原则,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海洋综合管理水平,积极推行海域使用管理三项制度,切实加大海洋环境保护力度,全力做好用海服务和保障工作,海洋综合管理取得显著成效,海洋开发利用已呈现有序、有度、有偿的新局面,海洋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为进一步深化海洋功能区划制度,2008年6月,大连市率先启动并利用两年时间完成了《辽宁沿海经济带大连区域用海规划(2008-2010)》编报工作,为沿海经济带建设提供科学用海依据。坚持保护与开发并举的原则,重点在优化海域使用结构、保障城市发展用海需求、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经济协调发展、增强海洋公益服务等方面做出了科学谋划。特别是在南部海域预留了大连市未来水资源战略储备区,以满足城市海水淡化的需要。
严格论证、评价,保证科学用海
今年,大连市海洋渔业部门将做好对重点建设项目跟踪服务。重点服务好新机场临空产业园、大连-金州新区跨海大桥、大连南部滨海大道、渤海大道、长海县机场扩建工程,以及长兴岛临港工业区、金州新区、普兰店湾新区、花园口经济区、庄河黄海北岸等重大区域用海建设项目。
按照国家局和省厅的要求,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对每一宗建设项目用海均组织开展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听证等工作。国家局和省厅组织专家对每一宗建设项目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海洋资源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评审,对未能通过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评审的项目,上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把关,坚决不予受理审批,确保围填海建设项目用海对海洋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保证了每一宗建设项目科学利用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