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加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执法中国海监有望成为执法主体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21:06:45 

据国家海洋局有关人士今天透露,《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洋巡航执法条例》(草案)已提交国务院审议,该条例的出台将使海洋巡航执法更具可操作性。

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最新发布的2010年《中国海洋发展报告》称,近年来中国维护海洋权益的形势严峻。海上维权涉及岛屿主权、国家安全等重大问题,一旦处理不当,将引发严重的海上对峙事件,影响双边大局。

报告还分析认为,我国于1998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确立了中国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但是该法只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基本权利做了原则性宣示,却没有明确具体的执法主体、工作内容、管辖对象和职责权限,因此缺乏现实的可操作性。特别是没有规定哪些执法队伍在开展巡航执法时可以对侵犯国家海洋权益的船舶等实施紧追、登临、检查和扣留等,也未对采取这些措施的程序和要求做出相应的规定,因而造成维权巡航执法中无法可依,使巡航执法的强制力和实际效果受到影响。

专家认为,为切实维护海洋权益,加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巡航执法管理,出台《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洋巡航执法条例》十分必要。

专家建议,从中国目前的执法体制现状来看,中国海监机构可以作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维权巡航的执法主体。目前,中国海监是唯一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在全海域实施维权巡航执法的综合执法队伍。该条例出台后,中国海监机构可依据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询问、跟踪、监视、现场监管、登船检查、紧追、命令和强制措施等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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