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三步走”进一步严格渔船验审程序

来源:无棣县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20 21:16:07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作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做好渔船监管工作至关重要。为此,无棣县海洋与渔业局将春季渔船验审工作列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修订完善了《无棣县海洋与渔业局2011年度渔船验审实施方案》,并进一步严格渔船验审程序,确保该项工作稳步开展。

第一步,渔船现场检验。渔船年审必须遵循“先检验后审证”的工作程序。渔船现场检验外业小组与证件年审内业小组共同协作,密切配合。对经检验查出的主机功率大于证书所载功率的渔船,按照规定必须补齐应缴渔业资源费;对经检验有证无船的,依法收回《渔业捕捞许可证书》,对拒不交回的给予依法吊销。对渔船检验不符合适航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限期整改,经再次检验合格后方可给予年审。

第二步,渔业互保业务办理。首先办理渔业互保相关手续。针对我县渔业乡镇、渔村距离县局路途较远,渔民群众居住又较为分散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将需要办理的渔业互保、年审等各项业务集中融合到一个时间段次,减少渔民群众往返奔波次数,节约时间,并进一步强化渔民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步,证件年审。渔船经检验合格后,到县渔政服务大厅参加证件年审。工作人员对渔船捕捞许可证(渔船IC卡)、渔船检验证书、渔船航行签证薄以及船员职务证书、普通船员基础合格证书等进行审验,再根据有关收费标准,填写渔船行政收费通知表,经收费员收费后由具有相关资质的负责人(或委托人)签发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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