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四项措施严格围填海管理

来源: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20 21:27:42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为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发利用海域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推动蓝色经济区发展,威海市从规划、论证、预审、监管等各环节入手,严格控制围填海活动。

一是强化海域使用整体规划管理。以《威海市海洋功能区划》为指导,结合《威海市海岸带分区管制规划》和《威海市区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启动全市海域使用规划编制工作。坚持把围填海区域的规划作为全市海域使用规划编制的重点内容,明确对海域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进行科学设计和安排,实行集中用海、节约用海、科学用海。

二是建立更严格的围填海项目准入制度。进一步强化政府管理责任,采取建立围填海项目审查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加强对围填海项目的初审把关。对围填海项目用海申请,必须进行现场核查,凡用海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或符合规划、产业政策而用海理由不充分的项目一律退办;对项目选址位于海洋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繁殖场、索饵场和鸟类栖息地,或破坏沙滩、礁石、岛屿资源,或对海洋环境和景观造成较大影响、用海面积和占用岸线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应责令项目单位进行调整,满足要求后方可受理。强化围填海项目平面设计,严格控制人工岸线,限制顺岸平推式填海,鼓励建设离岸人工岛群。建立资质单位论证质量跟踪评估制度,对资质单位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编制虚假报告等行为的,要限制其进入我市海洋技术服务市场。

三是强化围填海项目实施中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填海工程施工报告备案、海域动态监测与跟踪监管、围填海竣工验收等制度,凡是不符合三项制度要求的将提请审批机关延缓验收,待达到整改要求及案件审结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四是落实围填海管理的责任追究。各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以及海监等机构在围填海项目的审查、选址、论证、报批和行政执法过程中要严格管理,依法行政。对各类海洋违法行为特别是违法围填海行为,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制止、早查处。对在海域使用审查、论证、报批和行政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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