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近日,中国海监北海总队出台了《中国海监北海总队海洋行政执法主办监察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据悉,该《管理办法》是中国海监系统内出台的第一个针对海洋行政执法主办监察员任用、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志着北海总队对海洋行政执法主办监察员的管理首次被纳入制度化管理轨道。对于北海总队今后加强海洋行政执法主办监察员队伍建设,提高主办监察员的海洋执法水平、办案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管理办法》是按照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国海监总队、中国海监海区总队、中国海监海区支队执法办案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北海总队的实际制定的,共13条。分别对海洋行政执法主办监察员的任用程序、任用标准、使用原则、评审办法及奖惩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旨在解决目前海洋行政执法主办监察员政治业务素质偏低、执法不规范、效率不高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