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2011年1月12日,随着拍卖师一声响亮的锤响,山东省海阳渔政管理中心站查封扣押的沪顺渔809船在烟台以634万元的价格被依法公开拍卖。
沪顺渔809船原隶属于上海和顺渔业有限公司,主机功率为662千瓦,总吨位1247吨,持有国际渔业船舶证书和公海捕捞许可证。公海捕捞许可证核定的作业类型为鱿钓。2009年6月19日经农业部批准该船到北太平洋公海从事鱿钓作业。
该船无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联合国大会相关决议和我国渔业法律法规,于2009年7月24日至8月中旬在北太平洋公海擅自使用禁用的大型流网捕捞鱿鱼,被我渔政观察员发现并拍照。8月31日国家渔政局下发了《关于有奖举报涉嫌北太流网作业渔船“沪顺渔809”的通告》,9月15日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派遣中国渔政118、201船对该船实施海上拦截,并于9月21日,将该船押至荣成市石岛新港。
2009年9月20日,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局将该案指定山东省渔政机构查处,经我省渔政研究后,指定省海阳渔政管理中心站管辖。由于该船在被渔政船拦截之前,销毁了全部违法证据,统一了船员口径,给调查取证工作造成极大的困难。后经过与公安边防部门联合执法,最终确认该船在北太平洋期间非法使用大型流网捕捞作业约20天,共捕获鱿鱼440吨左右的违法事实。2009年12月25日山东省海阳渔政管理中心站对上海和顺渔业有限公司依法做出罚款5万元整、没收渔船,吊销公海渔业捕捞许可证的行政处罚。2010年1月13日,该公司将5万元罚款交至山东省财政。2010年3月22日该公司以没收渔船行政处罚过重为由,向青岛海事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过法院审理,认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依法驳回该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省渔政机构的处罚决定。其后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9月19日省高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经具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及拍卖公司的评估与拍卖公告发布,此船被依法拍卖。在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黄渤海区渔政局、省厅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公安边防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有关渔业及法律专家的鼎力协助下,在专案组全体办案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十几次专案会议研究讨论,历时一年零三个多月的全国首例跨海区、跨省市公海违法捕捞案顺利办结。
“沪顺渔809”船非法捕捞案是我国迄今为止渔政查处案件中,单船案值最大、案情最复杂、调查难度最大的一起案件。该案的成功查处和该违规船的拍卖,严厉打击了非法捕捞的行为,震慑了违法生产者,维护了我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