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出台《日照市渔业船舶船长违章记分制度》

来源:日照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20 21:54:18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为维护海上渔业安全秩序,增强渔业船舶船长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意识,减少违章行为,预防渔业船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日照市实际,日照市制定了《日照市渔业船舶船长违章记分制度》。

制度规定,凡在日照市登记的渔业船舶适任船长并持有有效渔业船长证书的职务船员, 船长证书年度记分(每年的111231)分值累计满10分的,渔业行政执法人员暂扣其职务证书6个月,暂扣期间不得适任船长职务。 一个记分周期满后,记分分值累计未达到10分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该制度自201111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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