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一五”预计填海造地19.5万亩

来源:海域处   发布时间:2015-05-21 03:56:16 
广东省海洋经济连续11年居全国首位,海洋开发利用活动频繁,海洋综合管理工作为经济建设中心服务的作用和地位日益凸显。自2002年《海域法》实施至 2007年6月,全省累计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2943本,确权面积达105万亩,收缴海域使用金超过5亿元。国务院和广东省政府批准重大用海项目84宗,填海3.75万亩,海洋产业总投资额3000多亿元。目前正在申请办理用海手续的有31宗,涉海面积2.49万亩,投资额超过850多亿元。
在国家宏观调控、严格控制土地使用前提下,珠三角广州、深圳、珠海、惠州等海洋开发活动异常活跃地区,要求对海洋功能区划进行调整,为此广东省局专门编制了珠三角区域用海规划。“十一五”期间,广州、深圳、珠海、惠州、湛江、汕头等地都有大胆的用海计划,要求填海面积将超过19.5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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