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在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快速推进、用海需求日渐增长的形势下,如何既保障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又保障海域使用效益的提高和可持续发展?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今年以来为此做出了不懈努力,预计全年该省本级征收海域使用金超过亿元。其中,对围填海项目的管理成为全年工作的亮点之一。
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海域管理要 “整顿秩序、控制规模、合理利用”的重要指示,通过 “区划统筹、规划引导、计划调节、市场配置”等手段,认真实施围填海计划和用海面积控制指标管理,依法依规为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和用海保障是辽宁省围填海管理的重要指导思想。
今年4月29日,辽宁省副省长陈超英在一项批示中指出: “用海与用地的供需矛盾已成为我省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海洋与渔业厅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供海需求。对各市的申报也要从严掌握,确保投资强度和集约用海的要求”。
在今年初开展的全省海域使用审批及需求专题调研工作中,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领有关人员,深入有用海需求的地区,对2010年各市的用海需求、需要省和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重点支持的用海项目,逐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了海域审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单体项目用海不超过一定面积、投资强度每公顷不低于3000万元的控制原则。坚持严格审查项目用海,集约节约用海,利用有限的用海指标,尽可能多上一些建设项目。要求各地对用海项目进行认真的筛选、排序,优先保证那些符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低碳经济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区域经济具有巨大拉动作用的项目用海。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和一些重复建设项目,坚决不安排用海指标。
今年以来,辽宁还在海洋工程的监督管理上加大了力度,把环境影响评价作为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并对68个项目进行了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初步建立了海洋生态补偿机制。他们还积极与财政、物价等部门沟通,通过制定管理办法,把生态补偿与项目审批、海洋工程环境管理相衔接。在对已核准的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中,对没有达到环保验收标准的,不予通过验收。该厅还充分发挥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系统的作用,以卫星遥感和地面监视为主要手段,不定期对区域用海规划内以及历年审批确权的用海项目进行核查工作。截至目前,已对2005年来的142宗用海进行了核查。对至今未填或者填而未用的单位和市县予以通报批评,促使各用海项目科学、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近岸海域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