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圆满完成2010年应急管理自查自考工作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按照山东省政府办公厅的部署和要求,我厅认真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10]34、38号文件,严格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应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已取得了明显实效,已圆满完成2010年应急管理的自查自考工作。
(一)完善渔业应急管理工作体制
一是成立省海洋与渔业应急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二是明确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分工。三是成立了省海洋与渔业应急管理工作专家组。四是完善应急工作值班制度。沿海各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局参照我厅应急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模式,也全部建立起相应的组织和办事机构,实行了24小时应急管理工作值班制度,构建起全省海洋与渔业较为完善的应急管理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
今年3月8日,王军民副省长视察我厅渔业安全、应急管理与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求针对渔业所有制出现的新变化,加强渔业安全信息化建设,推进渔业安全精细化管理。5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海洋与渔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及渔船船东、船长的安全责任,强化了各项渔业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5月28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贾万志副省长到会并讲话。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省政府通知部署,有力地加强和促进了全省渔业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
(三)规范渔业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1、制定了一个预案三个规程。
2、建立了预警预报工作系统。今年以来,我厅共发布风暴潮警报42期、大浪警报69期、《重要天气信息》65期。
3、建立起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与山东海事局、黄渤海区渔政局、北海救助局、北海第一救助飞行大队等单位联合签署了合作协议,共同建立了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海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构建起渔业执法船舶、渔船与专业救援船、救援飞机的海陆空“三位一体”,反应迅速、组织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四)推进渔业安全和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
建立起以CDMA手机定位通信终端、AIS船舶自动识别避碰和卫星监控“三大网络”为主体,以渔船基础信息管理(IC卡)、近海渔业通讯、渔船射频识别(RFID)与渔港视频监控 “四大系统”为辅助,省、市、县、乡(镇)四级共享的渔船安全管理与应急救援信息体系。
(五)深化渔业应急体系建设
1.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已初步建成了以应急预案为框架,规范处置程序为基础,各级政府统一领导,渔业、海事、交通、气象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工实施,快速高效和规范的应急救援和防范体系。
2、建立渔业应急救援志愿船队伍。目前,全省共1749艘渔船,1万余名渔民,积极参与了渔业应急救援志愿工作。
3、开展海上渔船应急救援演练。5月28日,我厅与交通运输部北海救助局、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在荣成石岛外海举行了海上渔船遇险应急救援联合演练,有3艘专业搜救船、6艘渔业执法船艇、5艘渔船,500余人参演。
4、加强“十二五”期间海洋与渔业应急管理重点项目建设。
(六)开展渔业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
我厅严格按照示范点“五室一所”建设要求,在系统原有9个示范点的基础上,根据各地推荐,经反复比较,推荐了山东省渔业应急救援中心(荣成)、沾化县海洋与渔业局、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三种类型示范点为省级应急管理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