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闻宣传为先导 打造一流海监队伍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1 03:57:47 

以新闻宣传为先导 打造一流海监队伍

编者按:宣传是行动的先导。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海监宣传工作,是促进海监队伍建设的需要,是强化海监执法,协调海洋合理开发、有序利用的需要,是加强海监队伍执法能力,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需要。近日,中国海监总队在北京举办了第一期中国海监新闻宣传工作培训班,对全国海监系统宣传工作人员进行了大规模集中培训。会上,山东省、辽宁省、广东省、天津市总队就近几年的宣传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现将交流材料摘编如下。

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
突出重点 区分层次 做好宣传工作

近年来,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紧紧围绕以执法监察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宣传在先,服务在先,整改在先”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区分层次,扎实做好海监宣传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

一、通过新闻宣传,积极争取上级领导的理解支持。

目前,执法工作不仅要面对一般的用海单位和个人,更要面对大型用海企业,迫切需要得到上级领导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而宣传则是重要的途径和手段。重点宣传内容包括:

(一)报告重大工作专题。每年全国“海盾”专项执法行动工作会议后,天津市总队及时将“海盾”专项执法行动有关情况以专题报告的形式上报天津市政府,引起市领导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从而保证海监执法的顺利进行。

(二)日常工作主动协调。天津市海洋局主管领导和海监总队负责人坚持定期走访天津有关部门,通报执法情况,宣传海洋法律法规和海监执法的相关政策,主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三)工作动态定期汇报。2004年以来,天津市总队坚持向主管市长和市滨海委、市建工委、市法制办等政府部门赠阅《中国海洋报》。同时,天津市总队还坚持每季度编发一期《天津市海洋执法监察信息》,上报市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

二、突出对用海单位和个人的宣传,增强依法用海意识。

(一)配合重大执法行动,及时召开情况通报会。“海盾”等重大执法行动启动前,天津市总队都要组织召开由辖区所有用海单位和用海个人参加的情况通报会,受到用海单位和个人的好评。

(二)配合重大执法行动,搞好新闻宣传报道。天津市总队紧紧围绕“海盾”专项执法等重大执法行动,采取电视专题报道、报刊网络宣传和对违法案件适度曝光等有效手段,提高了海监执法的透明度和显示度,扩大了海监执法的社会影响,展示了海监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震慑了违法用海行为。

(三)结合日常执法工作,与用海者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天津市海洋局主管领导和海监总队负责同志经常深入到用海企业,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各级海监执法人员也坚持边执法边宣传。

三、突出对社会的宣传,扩大海监社会影响力。

(一)适时开展海监执法宣传周活动。2003年以来,天津总队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和重大执法行动,连续5年开展了海监执法宣传周活动,共出动海洋执法监察员7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4500人次。

(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天津市总队注重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络沟通,坚持定期走访,定期通报交流情况,充分发挥《中国海洋报》《天津日报》《海洋工作信息》、天津泰达电视台、天津人民广播电台等各类媒体的宣传作用。

(三)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国海监队伍既要当好维护海洋管理秩序的执法者,又要当好精神文明的传播者。近几年来,天津市总队深入开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主题实践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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