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与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签署全面合作协议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10月15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在济南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授信融资、资金结算、委托代理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同时,农行就渔船船东委托贷款与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签订了合作协议。山东省副省长贾万志、海洋与渔业厅厅长侯英民、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陈军,中国渔保协会孙颖士秘书长等政府、银行、各方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
此次签订业务合作协议,标志着双方系统性紧密战略合作的正式启动,是政府职能部门与银行系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多赢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是山东省加强银政合作,拓宽海洋与渔业发展融资渠道的重大举措,必将对加快建设山东半岛现代渔业经济区和黄三角建设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表示,将认真履行合作协议规定的责任,积极支持农业银行为渔业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在政策保障和重点渔业项目金融业务协调等方面给予协助,及时向农业银行提供全省渔业发展情况和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向农行推荐符合产业政策且发展潜力大、效益显著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对信贷项目在财政资金扶持和国家、省重点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等。各级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坚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尊重银行的经营自主权,调动银行与企业的积极性,推动银行、企业的联系与合作。授信企业要牢固树立诚信意识,严格自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努力为农业银行业务开展创造良好金融环境。
农行山东省分行表示,要抓住这次合作的有利时机,主动加强与各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全面落实业务合作协议的具体要求,积极向海洋渔业领域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投入,实行优惠利率,确保海洋与渔业领域贷款增幅高于全行信贷投放平均增幅;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步伐,将符合国家政策、发展前景良好的重点渔业项目、重点渔业客户纳入“绿色通道”,优先提供融资、结算、理财等全方位、本外币一体化的金融服务;充分发挥农行网点覆盖面广、结算网络先进的优势,做好渔业补贴资金的代理工作;认真履行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委托贷款职责,积极向全省参加渔业互保的船东和广大渔民提供高效、便捷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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