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工商系统20条措施助力“三区”建设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近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转方式调结构和加快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的战略部署,市工商局围绕服务“三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服务金融创新、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等方面,制定了20条具体措施,全力支持“三区”发展。日前,市政府已转发全市贯彻执行。
对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作出规定,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对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新信息等产业和重点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实行宽松市场准入政策。对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和环保要求的,严格登记限制。最大限度放开投资领域,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参与高新技术、清洁能源、重大装备制造等高端产业,参与海洋化工、石油化工、海洋渔业等蓝色产业,参与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促进各类资本向新兴高端和低碳蓝色等产业集中。
对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和企业出资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放宽政策限制,力促“三区”市场主体发展。支持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内资企业申请免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允许“三区”内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内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黄河三角洲”或“半岛蓝色”等字样。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未包含的新兴项目,可根据企业申请,核定能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的经营范围。分期出资的公司,全体股东首期出资合计达到20%即可登记。对投资八大蓝色产业和七大高端产业的,只要可以评估作价并能依法转让的财产,均可作为企业出资。此外,还对外商投资准入条件进行了放宽,支持到“三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支持外商投资高端高新产业。
鼓励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龙头企业、连锁总部、工商联以及行业商会等作为出资人,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取消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上限要求,支持现有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为“三区”建设注入发展活力。
工商部门将继续深化红盾帮扶,完善扶持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转型升级,膨胀发展,支持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做大做强。优先将“三区”内重点企业列入争创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品牌梯队,帮助提高在国内外市场的品牌竞争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三区”内投资兴办商品交易、临港物流等市场或园区,完善市场流通体系。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确定“三区”内100家重点企业作为争创国家级和省级“守重”企业重点培育对象,力争每年新培育省级以上“守重”企业10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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