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中国海监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支队二大队,通过多年来的宣传普法,加强日常巡查执法,使该保护区珍贵的牡蛎滩古海岸遗迹和湿地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区内各类违法行为逐渐得到遏制,保护区焕发出新的生机。
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位于天津市滨海地区,主要保护对象为贝壳堤、牡蛎滩古海岸遗迹和七里海湿地及其生态系统。在这样一个有着极具保护价值的保护区内,执法保护与盗采破坏两股力量之间的较量从未间断过。
2005年,中国海监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支队成立,其中该支队二大队负责近350平方公里牡蛎滩古海岸遗迹和七里海湿地的执法保护工作。自成立以来,二大队5名海监执法队员克服人员少、管理范围大、执法经验不足等重重困难,在探索中前进,加强巡查和宣传,严查各类违法行为。
为了加大执法力度,二大队采取与宁河县土地局联合执法的方式查处案件。2009年7月~2010年7月,共处理案件64起,立案处理5起。在案件处理中,坚持对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使保护区内违法案件逐步减少,有力打击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
在处理重大违法案件中,执法队员坚持蹲、堵、守,严肃查处了发生在俵口村和于家岭的牡蛎盗挖等案件,成功制止了个别村民计划对保护区毁苇造田等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了七里海湿地地形地貌和牡蛎滩古海岸遗迹不受破坏,同时使湿地面积逐年得到恢复。
据二大队海监执法人员介绍,为让群众了解、熟悉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大队每年都按计划组织下乡宣传30次,通过广播、发放材料等形式对村民进行教育;同时在全国科普日、世界湿地日等重要宣传日到中小学开展宣传,提高在校学生的湿地保护意识。为了得到周边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他们每年按照计划与周边27个单位签订共同保护协议。
最近,保护区周边的开发建设活动不断增加,为了防止开发建设活动对牡蛎滩、湿地的破坏,二大队开展每周4次、每次4小时的巡视监察,加大对这片古海岸湿地的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