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我国海岛开发、建设、保护和管理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1 03:59:22 


海岛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一个非常特殊的区域,具有很高的资源、生态和经济价值,同时对于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具有重大意义。加强海岛开发、建设、保护与管理工作,对于合理利用海岛资源、保护自然环境、促进海岛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我国海洋主权权益和国家安全意义重大。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海岛众多,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岛屿有6500多个,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岛屿和岩礁约上万个。这些海岛资源丰富、区位特殊,是我国海洋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托。《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在大洋上一个人类能生存的岛屿可以拥有43万平方公里管辖海域,从这个意义上讲,维护海岛安全就是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公约》实施以来,各沿海国家海权意识增强,海岛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土地资源的紧缺,开发利用海岛,特别是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情况,在沿海地区越来越多,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海岛一般远离大陆,交通不便,淡水资源短缺,生存条件与临近大陆沿海相比差距很大,被人们喻为“东部的西部”。二是海岛生态破坏严重,甚至整岛灭失。从当前情况看,海岛开发普遍缺少规划,开发的盲目性很大,在海岛上随意炸山采石、倾倒垃圾等,已经造成海岛生态大规模退化和破坏,工程项目大规模围填造成许多珍贵海岛整体灭失,近几年,海岛生态破坏又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往往一个建设项目就要毁掉几个甚至十几个海岛。三是一些特殊海岛保护不力,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主权权益。在我国已经公布的77个领海基点中,位于海岛上的领海基点有75个;有些海岛还是重力点、天文点、水准点、全球卫星定位控制点,它们的保护事关国家和社会利益,而目前却普遍缺乏有力的保护与管理,存在安全隐患。

海岛的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加快推进海岛开发、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要求成立高层次、跨部门的国家海岛调研规划和政策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海岛规划、立法、政策研究和特别保护区建设工作。

6月26日,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海洋局联合组织召开第一次国家海岛调研规划和政策研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来自外交部、财政部等16个部门的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认真学习、讨论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海岛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确定了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办法。会议确定,海岛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海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坚持保护为主、适度开发的原则,保护海岛资源和生态,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国防安全,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将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海岛实际出发,调整海岛开发秩序,扬长避短,发展海岛港口、旅游、渔业及海洋能源等资源优势产业。将坚持政策扶持、以点带面发展的原则,增加对海岛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切实解决海岛居民吃水难、行路难、出航难、避风难和电力不足、通讯不畅等问题。将建立和完善海岛保护和开发法律制度体系,加强海岛生态和环境管理,为海岛的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争取用10年的时间,使海岛地区的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垃圾及污水处理妥善解决,全面改善和提高海岛生活、生产及投资环境。到21世纪20年代,要将我国海岛地区建成经济发达、社会繁荣、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海上明珠。

据悉,国家海洋局已经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海岛工作的协调和组织实施,并制定了工作方案,预计在1-2年内,发布《国家海岛保护与开发规划》;发布《海岛开发与保护管理办法》、《特殊用途海岛保护管理办法》、《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管理办法》等海岛管理制度;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海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海岛特别保护区建设的政策和技术标准,编制《海岛特别保护区选划工作方案》,并开展选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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