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碧海行动计划

来源:佚名   发布时间:2015-05-21 04:20:09 

编制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凯
副组长:张晓东
成 员:王秀桂 王安德 高岩 李文健 车平川 王占斌 孙平一 刘玉海 程方伟
编制单位及参加人员:
山东省环保局:张晓东 王秀桂 王安德 苗延健 王桂勋 臧一剑
青岛市环保所:李海燕 孙鹤琨
烟台市环保所:杨 林
青岛海洋大学:张 克 彭凯平 王思杰 华敬忻
沿海市地环保局:郭文帅 魏建国 郭新太 张新春 王立京 陈亚琳
庄会平
审 核:张晓东 张波 王秀桂
协作单位:
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青岛市环保局
东营市环保局
烟台市环保局
潍坊市环保局
威海市环保局
日照市环保局
滨州地区环保局

前 言

山东省位于中国东部,地处黄河下游,是我国重要的沿海省份之一,海岸线全长3121公里,滩涂面积3223平方公里,有16处主要港湾和51处可建深水泊位的优良港址,海洋国土面积约17万平方公里,有着丰富的海洋资源和巨大的开发潜力。九十年代初期,立足我省丰富的海洋资源和巨大的开发潜力,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开发半壁江山,建设海上山东”的战略构想,在全省范围内掀起了向海洋要资源、要潜力、要效益的高潮,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经济的发展。但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山东省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受到了来自陆地污染源、海上工程及交通运输、海产养殖等的影响,赤潮等时有发生,部分海域水质已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海洋生态系统局部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近海渔业资源也受到了影响,制约了“海上山东”建设的发展。因此,开展山东碧海行动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海洋环境质量,恢复海洋生态环境,为“海上山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环境保障具有重要的意义。
1999年3月31日国务院将渤海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了全国环保工作重点以来,国家环保总局提出了“以渤海为突破口,实施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全面推动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了《渤海碧海行动计划编制大纲》。山东省政府根据我省“海上山东”建设的实际,决定在山东省辖区近岸海域内开展山东碧海行动计划。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渤海碧海行动计划编制大纲》的内容要求和山东省环保局的统一部署,沿海青岛市、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威海市、日照市和滨州地区7个市地编写了各地的《碧海行动计划》。在各地编制的碧海行动计划基础上,青岛市环境保护科研所、青岛海洋大学、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了《山东省碧海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2000年7月11日,山东省环保局组织省计委、交通厅、海洋与渔业厅、农业厅、水利厅、林业局、沿海7市地环保局对《山东省碧海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论证,形成了审查意见。编制组根据审查意见对《山东省碧海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山东省碧海行动计划》。

200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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