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每年因气象灾害造成经济损失超过千亿

来源:苏万明   发布时间:2015-05-21 03:59:47 

新华网山东频道6月19日电(记者苏万明)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在19日召开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电视电话会议上说,从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每年气象灾害造成经济损失超过千亿元人民币,占国内生产总值3%-6%,造成粮食减产100亿公斤-200亿公斤,人员伤亡数千人

郑国光说,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发生十分频繁、灾害种类甚多,造成损失十分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台风、暴雨(雪)、干旱、冰雹、大雾、高温、低温冷害、寒潮、沙尘暴、雷电、龙卷风、大风等气象灾害每年交替发生。近年来,在全球气候持续变暖背景下,我国各类气象灾害发生频率越来越高、强度越来越强,对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广播通讯、城市生活影响越来越大,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越来越严重。

他说,如何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尽力减少各种气象灾害带来的损失,是中国气象工作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2004年中国气象局发布了《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正式启用了包括图标、含义、防御指南在内的预警信号,在灾害性天气来临前,通过各种媒介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各省(区、市)气象局共发布各类预警信号2788次,有效防灾减灾。

但是,《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两年多的实践表明,当前气象灾害预警发布与传播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如某些灾种的预警过去没有明确的规定,有些则预警等级不高、预警信号传播渠道不够畅通、防御措施不规范、违法传播气象预警信息的事件还时有发生等。

为了进一步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工作,防灾减灾,中国气象局于今年6月12日起正式施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种类、级别、发布主体、传播设施的建设等有了明确规定。

郑国光说,6月6日以来,我国江南南部、华南大部以及贵州出现了持续性强降雨,四川等地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旱情,造成了不小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各地气象部门将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的相关要求,把汛期气象服务作为当前气象工作的重中之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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