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提出:全面落实海域物权制度

来源:李庆石   发布时间:2015-05-21 03:59:57 
辽宁在日前召开的全省海域管理及“908专项”工作会议上提出:全面落实海域物权制度,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海域管理水平。会议同时确定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将按照国家海洋局的要求,举办专题培训班,确保每一位海域管理干部都能学习、了解《物权法》的基本知识和海域物权制度。

即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物权法》,第一次把“海域”与矿藏、水流并列,明确成为重要的国有财产。海域使用权同时被确立为基本的用益物权,其法律地位和作用得到了提升。认真做好《物权法》学习宣传和《海域法》的再贯彻,按照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海域法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海域管理立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海域管理法规、制度和政策体系,成为辽宁安排今后一个时期海域管理工作的重要指导原则。会议要求,学习贯彻《物权法》基本原则,结合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紧紧围绕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和沿海“五点一线”战略的实施,积极调整思路,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使全省海域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此外,会议还围绕全国海域管理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就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勘界及海岸线修测、养殖用海调研、海域使用动态监测、区域用海申报、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试点等涉及海域物权管理的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并确定今后一个时期,将依据《物权法》和《海域法》,不断完善海域管理法规、制度和政策体系,将已于2005年颁布实施的《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上升为地方条例,在海岸带管理、海岛管理及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等方面,尽快出台地方配套法规,实现有法可依,坚持依法管海,为促进全省“五点一线”战略实施和将辽宁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强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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