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采取六大措施整治保护海洋环境

来源: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21 03:59:59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采取六大措施整治保护海洋环境

一是以环保日等节日活动为契机,大张旗鼓地宣传《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海洋工程损害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条例》以及《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唤起全社会关注海洋、保护海洋环境的法制意识,依法对超标排放的临海沿岸养猪养鸡场进行曝光整治。

二是以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多功能综合性实验室为依托,加强对全市12个陆源入海排污口和重点养殖区以及主要渔港海水水质的定期抽样监测工作,通过《湄洲日报》等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监测结果和预报信息,并协同市环保等部门责令企业按时整改到位,力争实现达标排放。

三是依据海洋环境功能区划,依法审核或核准海洋与海岸工程影响海洋环境评估报告书,跟踪监督用海单位落实海洋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地控制海洋与海岸工程污染海洋环境。

四是运用福建省养殖容量调查成果和《莆田市浅海、滩涂养殖专项规划》,合理调整养殖布局,严格控制养殖密度,切实改变渔业自身污染海洋环境的状况。

五是严防各类船舶溢油污染海洋环境,重点抓住农业部实施减船转产政策的有利时机,淘汰一批破旧木质渔船,整治“沙滩船厂”和渔港废弃物,在消除捕捞安全隐患的同时减少渔业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六是加强近岸海域巡查工作,全面清理非法围填海、非法电毒炸鱼和违规倾废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有效保护有居民海岛海砂资源。


作者: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
责任编辑:刘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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