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浪预警报启动标准
海浪预警 报 级别分为 Ⅰ、Ⅱ、Ⅲ、Ⅳ 级,警 报 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分别代表海浪灾害特别严重、严重、较重、一般。
海浪Ⅰ级警报(红色)启动标准
预计未来受影响沿岸海域出现达到或超过国际波级表 7 级狂浪(有效波高 6 . 0 米 --8 . 9 米 )时,或者东经 130 度以西海区出现达到或超过国际波级表 9 级怒涛(有效波高大于 14 米 )时,至少提前 12 小时发布海浪 Ⅰ 级警报。
海浪Ⅱ级警报(橙色)启动标准
预计未来受影响沿岸海域出现达到或超过国际波级表 6 级 巨浪(有效波高 4 . 0 米 --5 . 9 米)时,或者东经 130 度以西海区出现达到或超过国际波级表 8 级狂涛(有效波高 9 . 0 米 --13 . 9 米 )时,至少提前 12 小时发布海浪Ⅱ级警报。
海浪Ⅲ级警报(黄色)启动标准
预计未来受影响沿岸海域出现达到或超过国际波级表 5 级大浪(有效波高 2 . 5 米 --3 . 9 米)时,或者东经 130 度以西海区出现达到或超过国际波级表 7 级狂浪(有效波高 6 . 0 米 --8 . 9 米 )时,至少提前 12 小时发布海浪Ⅲ级警报。
海浪Ⅳ级预报(蓝色)启动标准
参照世界气象组织规定,无论预报海区有无大浪出现,每天都要按时发布 24 、 48 、 72 小时 海浪预报
海浪消息启动标准
预计我国沿岸海域将出现大浪过程,应在发布海浪橙色以上警报前 24 小时,发布海浪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