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加强渔港监督管理出台新举措

来源: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20 23:50:07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为加强和规范东营市渔业港口的经营管理,进一步促进渔港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近日,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结合当地渔业港口经营管理实际,在反复考察、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旨在进一步提升渔港管理水平的一系列措施办法:一是各县区重新修订《港章》;二是县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与渔港经营者签署《渔港经营管理责任书》;三是市局与县区局、县区局与渔港经营者共同签署《渔港安全管理责任书》;四是先期为符合条件的三个渔港颁发了《渔业港口经营许可证》。

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还于519召开了县区分管局长、渔港经营单位法人代表参加的渔港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对做好全市渔港规范化管理,明确责权、强化监管、发挥渔港综合社会效益作出部署和要求。

东营市渔业资源丰富,发展渔业经济的潜力巨大。目前,全市辖区内现有渔港7座,其中河口区黄河口中心渔港位于河口区仙河镇区域;新户渔港位于新户乡区域,规模较小,基础设施简陋,属于群众性渔港。东营区有一级渔港广利渔港,位于东营区黄河办事处区域,随即将展开工程建设。垦利县拥有红光、小岛河两座二级渔港,均位于垦利县红光办事处区域。利津县有三级渔港刁口渔港,位于刁口乡区域。广饶县有三级渔港支脉河渔港,位于广饶县清河办事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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